”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
@@ 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看,”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涉及的行为人分别有原材料提供者、生产商、销售商、广告代言人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等,他们各自承担责任的条件和依据各有不同.但其中都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因果关系如何认定?这一问题正是本文探讨的主题.除因果关系外,上述五方主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都需要其它一些条件,为便利起见,本文假定上述五方主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其它条件都已具备,只集中探讨其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问题、奶粉、事件、侵权法、因果关系、赔偿责任、侵权损害、条件、检验检疫部门、侵权责任法、质量监督、原材料、销售商、生产商、代言人、主题、行为、国家、广告
D9(法律)
200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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