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并非一律不具有诉的利益
@@ 本案一、二审法院的根本分歧点在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的诉讼,换言之,考察的焦点在于原告对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有效的诉讼是否具备诉的利益.这不仅需要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从民事诉讼法确认之诉的基本法理加以考察,还应充分注意到法院是否受理本案实质关系到司法对公司治理的介入范围.
股东会、决议、民事诉讼法、法院、诉的利益、确认之诉、考察、基本法理、公司治理、分歧点、原告、司法、焦点、分注
D9(法律)
第43批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20080430642
2008-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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