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华南虎照片获取奖金是否构成诈骗罪
在”规范意义的危险”理论看来,周正龙具有造假和欺骗的行为,但是行为本身并没有产生现实危险的可能性,在客观方面并没有达到刑事可罚性的要求.行为的直接目的和直接结果是考察因果关系的基础,周正龙行为的直接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财产,又因为结果不具有可选择性,不是放任一种结果的发生,不符合间接故意的第二种情形,所以不符合诈骗罪主观要求.从坚守法益的角度出发,认定诈骗罪实质上是对犯罪圈的扩大.
诈骗、可罚性间接故意、法益
D9(法律)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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