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调研报告——以苏闽川滇数省等作为考察重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的一座里程碑和新起点,为保障其顺利实施,各级政府的主要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建立各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场所,以建设政府网站为中心完善各种公开方式,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但经调查发现,各地政府机关对上述任务的完成进度不一、结果悬殊,总体情形不容乐观,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举措,避免实施后的被动局面出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机遇和挑战
D9(法律)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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