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知情同意原则之例外的紧急专断治疗──”孕妇死亡”事件舆论降温后的思考
”孕妇死亡”事件凸显出我国立法在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医生的紧急专断治疗方面的不足以及相关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在现代医疗法律体系中,知情同意原则是处理医患关系的基本准则,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行为具有在获得医生充分说明基础上的最终决定权,必要时其可由患者家属代为行使.作为知情同意的例外,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实施紧急专断治疗.紧急专断治疗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可以使医生的专断医疗行为阻却违法.紧急专断治疗不是强制治疗,也不能作为医生的法定义务看待.当患者明确反对时,紧急专断治疗原则上应受患者拒绝治疗权的限制,但因自杀而拒绝治疗、涉及第三者利益、患者家属的拒绝和明显不理性的拒绝均构成患者决定权的滥用时,医生可实施紧急专断治疗.
知情同意、紧急情况、专断治疗
D9(法律)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B102
2008-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