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私人复制所引起的利益平衡问题
数字复制技术改变了著作权法所调整的利益格局.我国著作权法未能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为了平衡新技术条件下著作权人、消费者和复制设备工业之间的利益,应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数字环境下私人复制的条件,并建立著作权补偿费制度.
私人复制、合理使用、技术措施、著作权补偿费、利益平衡
D9(法律)
2008-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8-95
私人复制、合理使用、技术措施、著作权补偿费、利益平衡
D9(法律)
2008-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8-9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