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银行风险监管中的法律问题——评”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违规交易案”
”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违规交易案”主要涉及跨国银行风险监管中的违法风险、声誉风险以及内控机制问题.本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恰恰是我国跨国银行风险监管法制建设的盲点或软肋所在.我国目前的跨国银行风险监管法制,比较注重防范和避免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而对其他风险的管理问题则关注不够.在内控机制方面,我国强调跨国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独立性,并主要针对防范关联交易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但这离巴塞尔协议所建议的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内控机制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应当在吸取本案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作为国际惯例的巴塞尔协议,合理考虑本国国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跨国银行风险监管法制.
法国兴业银行、违规交易、跨国银行、风险监管、巴塞尔协议
D9(法律)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
2008-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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