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统一审议制度的法定功能
地方立法统一审议制度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专利”性立法程序制度.分析辽宁、上海和江西三地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作为”,评估已实施的地方立法统一审议,结果表明,至少在作为研究对象的辽宁、上海和江西的法规样本范围之内,已实施的统一审议在实现其预设的两项法定功能:不当利益的扼制和法制统一的维护方面取得了一定功效.这个结论不仅有助于回应我国统一审议立法制度的存废之争,而且有益于该项制度的完善之辩.
地方立法、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定功能
D9(法律)
200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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