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向法治敞亮的辩证法——柏拉图”哲王治国”思想与法治的关系
柏拉图法治思想是古希腊乃至人类法治思想的源头.欲理解其法治论,必须认真对待其”哲王治国”的人治思想.柏拉图”哲王”内含了”一与多”的关系、”哲王政体”作为手段而非目的的辩证法意义,以及”哲王”是辩证法向法治敞亮的假设支点这三个方面.柏拉图人治论不同于中国儒家人治观,由于其辩证法的自觉和主动,存在着向法治敞亮的内在逻辑.只有遵循辩证法方法,才能从整体上把握柏拉图早期和晚期政治法律思想,以及<理想国>、<政治家>和<法律篇>的内在联系,才能从他自<理想国>向<法律篇>的转向中获得深刻启示.
哲王、法治、辩证法、敞亮
D9(法律)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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