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制约”不能混同——兼论司法权的监督与制约的不同意义
”监督”一词经常出现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其他正式文件中,而”制约”一词却很少出现在正式法律文件的文本中.这可能会导致一些误解,使人们误以为”监督”是权力约束的主渠道,并忽略”监督”可能产生的问题.对司法权的约束,需要发挥监督与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事实上,两者是不能互相取代的,”制约”比”监督”更重要.
监督、制约、司法、法院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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