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批评应当客观理性——评《为什么检察制度屡受质疑》一文
学术讨论和争鸣必须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认识对方的观点,不能断章取义、故意歪曲,更不能对对方的观点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加以改造后进行攻击.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遵守学术规范,不应不顾常识,不讲实际,对别人进行非理性的指责.
检察、争鸣、理性、政法意识形态
D9(法律)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18
检察、争鸣、理性、政法意识形态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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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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