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宪政之维——以中国宪法文本为基点的思考
仅仅从证据类型和取得方法的角度区分刑事非法证据,其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只有将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立置于公民宪法权利条款的统摄之下,才能使这一规则获得恒久的动力.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权利之中”真实损害型权利”的存在.深入阐释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公民宪法权利之间的关系,一方面需要回归根本法,对侵犯我国公民宪法权利的刑事非法证据作出理论上的梳理;更重要的是,需要可操作的方式来厘清公民宪法权利与刑事侦查取证权之间的边界,在这一点上,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能够为之提供细致转换的机制.
刑事非法证据、懦、宪法权利、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
D9(法律)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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