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关系
在检察权运行过程中,一直存在着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权独立行使两个相互对立的命题,在两者关系的处理上必须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这不仅仅是因为检察权天生具有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而且也是有效制约检察权的需要.一方面,检察一体化可以实现上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对下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自上而下的有效权力制约;另一方面,赋予检察官在一定范围内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权利也可以防止上级检察机关(或检察官)监督权的滥用.在二者关系的处理上,不同国家会有所侧重,根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实行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结合并侧重于检察一体化可能是比较符合我国现实的一种选择.
检察一体化、检察权独立行使、检察权、制约
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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