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之性质——从德国法的有关规定说起
预告登记所保障的是针对物权变动的债权请求权;经保障后的此项债权请求权则被赋予了一定的物权效力.这种物权效力在此体现为物权的绝对效力,具体包括权利人所享有的处分或继受保护、诉讼保护以及对抗破产及强制执行的能力.但由于支配性之缺乏及其从属性,预告登记始终保持着债权性.预告登记属于”债权物权化”现象之一种类型.
预告登记、物权性、绝对效力、债权性、债权物权化
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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