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不应被笼统地视为私法
物权法属于私法或民法,是民法学界的通说.但是从整个法律体系的架构来考察物权法,则可否定物权法只是私法或民法的传统观点.基于公私法的两分及其关联度的思维,从规范对象、法律关系、法律任务、法律渊源、法律规范、法律内容以及法律实施与配套等多个方面来分析,可综合得出物权法是公私混合法的结论,其中一般物权法主要属于私法或民法并兼容了一定的公法规则,特别物权法主要属于公法或行政法同时也兼容了私法规则.
物权法、私法、公法、混合法
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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