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边经济制裁的”司法性”与”合法性”探讨
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声称实施单边经济制裁时,该国的行为可能是三种不同性质的行为之一种:单边自助性经济对抗措施、单边法律性经济干涉、单边外交性经济强制.前两者具有较强的司法性,而后者却不再具有任何司法性.单边自助性对抗措施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早已为国际习惯法所承认;单边法律性经济干涉有利于遏制国际不法行为,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协调一致,且在国际实践中很少受到其他国家的明示反对,因而其合法性似乎也不成问题;单边外交性经济强制的合法性却是一个存在极大争议的问题,虽然,国际社会还没有最终确立一般禁止经济强制的习惯法和条约法规则,但那些与国际法不协调的经济强制是非法的.
单边经济制裁、司法性、合法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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