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需要制度保障
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构想,中央应该完成三个方面的制度转变.首先,中央必须消除自身对农民和农村的制度性歧视;其次,中央必须逐步推进地方民主和法治,使地方问题主要在地方政府层次上获得满意的解决;最后,中央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规范审查制度,以此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制止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对农民合法权益之侵害,充分落实农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要根治中国的”三农”问题,中央必须恢复农民的宪法平等地位,在制度上让农民”翻身”并允许他们通过制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农问题、地方自治、中央权限、司法保障模式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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