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律传统及其与社会盛衰之关联
清末”新政”以前的中国经济法律传统可概括为九点,其中”重农抑商”是统领中国经济法律传统的”纲”,与传统中国社会的盛衰密切相关.”重农抑商”突出表现在对农业,特别是对土地关系的法律调整上.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国有制主要有井田制和均田制,私有制主要是自耕农经济和租佃制,事实上这两种所有制都导致了传统中国社会盛衰治乱的循环.这种国有与私有所引起的周期性的循环怪圈,根源于经济社会结构的单一和封闭,以及专制政治和”重农抑商”的强化.在中国文化中,”重农抑商”上合天理下符国情,是有”道”的法律传统,所以如此重要和必要.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认识,即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经济法律(传统)与社会盛衰的关联最后在于道,道可以不同,但不可以无道.
中国、经济法律传统、社会盛衰、道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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