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信仰法律”的提法有违法理

引用
信仰的要义是主体或信仰者自愿地对某种或某些一直没有或不能得到理性或经验支持的观点、主张、实体深信不疑,视其为至真至善至美以至于奉其为生活的目的和终极意义.信仰属于自为的领域,不能被要求和强制.除非我们仅将法律局限地理解为超验的自然法,否则,实在法由于其无法祛除的工具性、无法克服的缺憾性不可能成为被信仰的对象;同时,若”要求”人们信仰它,事实上就否定了人们对国家法律持有怀疑主义和批判精神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使国家法律丧失不断改革、完善和进步的可能与动力,最终导致危害法治的后果.

法律、信仰、自然法、实在法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7-9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