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发展视野下法的价值观转换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和谐社会为目标,并以社会的和谐程度来检验法治建设的成就.所以,和谐社会的所有问题都必然归结为法治问题,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依靠法律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依靠法律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践,依靠法律来引导和谐社会的发展.而这一崇高的社会理想目标必然也对法的价值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法律应该更注重对权利、自由等价值的关爱.这也必然要求法的价值随之发生转换.
和谐发展、法的价值、价值转换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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