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生效周年述论
一年前的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该议定书设立了三个具有灵活性的机制,即排放额度贸易机制、共同履约机制以及清洁发展机制.然而,由于居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量首位的美国拒不加入该议定书,其实施效力和发展前景遭到了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议定书生效后的第一阶段并未承担明确的控排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该议定书对于中国意味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即可以通过其中的”清洁发展机制”促进中国国内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能力的提升.
<京都议定书>、全球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