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研究
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是相对古典契约而言的.一方面,劳动合同否定了古典契约理论中契约自由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意思表示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弱化,而古典契约理论中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效力的依据.建立在契约自由基础上<合同法>无法含括劳动合同.当古典契约法理论中,主观意思理论受到诸如劳动合同等特殊合同冲击,而逐渐衰落的时候,有学者用客观理论,引入社会学中的关系契约理论来重新阐释现代契约现象.这时解释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提供了新视野.劳动合同的附合性合同,交换和过程是其特殊所在.劳动全同立法时应考虑劳动的特殊性,并结合我国现状进行科学的立法设计.
劳动合同、古典契约法、关系契约、启示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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