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遗失物制度的法律运行与观念流变
对中国法律传统中的遗失物制度细致分析表明:与通常的看法相反,古代遗失物制度既非以<周礼>为原型,亦非呈现某种波浪式的摇摆,却很符合直线--断裂的范式.支配着古人遗失物制度立法思想的是一个高度稳定的观念层:其核心是”失物返还”和”拾遗近盗”,对前者信心的崩溃则带来了明清律遗失物制度的戏剧性转折.理解古代遗失物制度的关键是”道不拾遗”的隐喻,正是这个神话,使古人把遗失物问题政治化了.从根本上说,中国古代遗失物制度的立法动机是维持秩序而非确立权利(物权).在奇迹般的大化之境的背后,则是对全能全知的政治权力的渴望和信仰.
古代物权、遗失物、道不拾遗、权力崇拜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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