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
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不同时期,前者的经验主义固有特色与大陆法的逻辑理性基本认知方法产生了根本的差异,为此,要理解英美财产法,就不能直接以英美人的方式去解读英美法,而必须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先作出一个初步的解读.本文就此提出了一个包括框架结构、突出特征以及作为其基础的规范类型和适用办法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英美财产法以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双重所有权为框架结构,表现出以实物对象为中心的基本特征,对这些表象背后的支撑,则是它的法律裁判规则(legal rule)载体形式,从而能够采用关系类推和具体比较的办法实现法律的实施.
比较法、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