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不宜精英化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西方有悠久的历史,它的根本属性是司法的”草根民主性”,它是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它的重要价值在于防止司法的过度精英化.社会主义继承了这一人类文明的传统,从苏联就开始实行这一制度.可是,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精英化”的倾向,应当纠正.
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精英化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13
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精英化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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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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