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规定宜引入合宪性审查
@@ 近一段时间,因新修改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恢复了关于”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而在各方面引起了轩然大波,可谓议论纷纭.
婚检、婚前医学检查、结婚登记、证明、母婴保健、黑龙江省、登记机关、条例、女双、留存、婚姻、查验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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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28
婚检、婚前医学检查、结婚登记、证明、母婴保健、黑龙江省、登记机关、条例、女双、留存、婚姻、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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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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