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循环管理法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制定循环基本法的现实动机,是为了统合废弃物处理法制与资源再利用法制,构建一元化的循环管理法体系.我国在建立节约型社会过程中,应该汲取日本的经验教训,摒弃废弃物处理法制与资源再利用法制的二元体系,确立资源循环及废弃物管理一体化的立法模式;理念型的循环基本法为日本首创,可以借鉴这种立法模式,构建我国循环管理法的框架体系,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法律保证.
循环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制、资源再利用法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