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合同法》第四○二条对我国涉外商事仲裁制度的挑战

引用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402条规定的代理制度,是在我国对外贸易许可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设立的一种特殊”代理”制度.由于国际贸易合同中普遍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在<合同法>施行后审理了数起涉及到中国外贸代理问题的贸易合同争议仲裁案,其中若干案件以适用<合同法>第402条规定结案,①笔者认为,其中有些案件的断案思路和结论值得深思和探讨.本文意在比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与<合同法>第402条规定的差异;系统地分析外贸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我国涉外仲裁程序中对委托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约束力及法律后果;探讨与外贸代理有关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对外贸代理制的异化;研究涉及外贸代理争议的实体法适用问题.

合同法、第402条、外贸代理、涉外仲裁、仲裁条款

D9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99-1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