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重新定位的再思考
树立法学教育的新发展观,关键是树立法学教育的大教育观.大法学教育观照不仅包括高等法律院校,也包括法律职业部门;不仅涉及教育行政管理的范畴,也涉及司法行政管理的范畴.这种大法学教育的观念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性:全程性、完整性、双重性.核心是树立全面的人才观.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方面,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的共同体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简言之,是三者的统一.
法学教育、定位、思考、人才培养
G64;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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