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中(或合并)法律控制的程序规定--兼议2004年《反垄断法(送审稿)》
2004年2月26日,我国商务部起草了<反垄断法(送审稿)>,旨在制止垄断行为,维护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本文就其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定,进行理论与实证的分析,探讨建立一个”形式、价值和事实”有机结合的竞争法程序制度,并对<反垄断法(送审稿)>的相关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
企业集中(或合并)、程序、申报、核准、公共利益
D92;D6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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