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的法制环境现状与发展
经验表明,微观管理大学只会窒息大学的发展,政府只要保障经费是用于大学教学和大学的教研质素,而毋须规管学生人数或课程项目,这样大学便可更灵活发展.香港大学的管理层由三部分组成:校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及校董会.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外人士组成;大学的聘用条件基本上追随政府公务员的聘用条件.大学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并由教资会决定如何分配予各大学.为鼓励各大学进行研究,香港政府另设研究资助局,对个别研究项目进行资助,以提升各大学本身的研究水平.大学教育并非职业培训,不能单以社会需求作衡量标准,否则,人文科学便难继续存在.
香港、高等教育、法制环境、学术素质
G640;G46;D922.2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