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拒绝接受货物制度
拒绝接受货物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合同法》有关拒绝接受货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文章从比较法的角度,澄清了拒绝接受货物的性质、行使拒货权的条件和买方拒货的法律效力等重要问题;理顺了拒绝接受货物与拒绝接收以及退货等相关制度之间的关系,认为拒绝接收与拒绝接受不同,有其独立的价值,退货与拒绝接受也不同,其发生在接受货物之后.
拒绝接受、拒绝接收、退货、合同法
D99;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5-91
拒绝接受、拒绝接收、退货、合同法
D99;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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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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