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智”双头董事会”案评析
ST宏智的”双头”董事会源自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本案的关键在于判断”双头”董事会是否合法有效,即选举产生董事会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其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规定的法律性质--是否具有强制性--至关重要.针对我国相关规定暴露出的若干缺失,应该采取弥缝补苴的办法,通过富有开创性的实践以逐步提炼出公司治理纠纷的相应解决措施.
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D9 ;DF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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