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入宪的宪法学思考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中国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是宪法内容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保持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宪法修改始终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宪法修正案内涵深刻,立意高远,都是关系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对私有财产权与人权的保护性规定,对中国宪法发展和我国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修改、私有财产权、人权
D92;D2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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