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公共政策和最高法院--从最高法院有关”奸淫幼女”的司法解释切入
本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奸淫幼女的批复展开一个学理的讨论.全文主要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将从多个方面论证这一司法批复隐含的错误:它违背法理,违背保护14岁以下少女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政策;从实践上看,这一解释事实上有可能带来不可欲的社会后果,有利于某些特殊群体的非法犯罪行为;考虑到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机关的分权惯例和制度权能,这一解释还有越权违法的嫌疑.本文第二部分则试图探讨这一错误发生的制度和学术原因.我的分析结论是,这种错误主要来自的一方面是对部门法操作理论的过度信任和缺少学术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则来自对社会真实世界的不理解甚至是有意的忽视;而这背后,则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对自身作为最高上诉法院的功能定位模糊和专业知识装备不足.
奸淫幼女、严格责任、公共政策、犯罪构成、制度功能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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