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监管权的边界
本文分别从市场失灵与监管失灵来限定金融监管权的边界,并以此推导出的金融监管权合法性来判别我国金融监管主体之缺失;阐述了只有清楚划定金融监管权的边界,并据此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方能追求金融的稳健与安全.
市场失灵、监管失灵、金融监管权
F23;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3-77
市场失灵、监管失灵、金融监管权
F23;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3-7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