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罪的法律基础和事实基础
何谓一罪,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可谓是一个大难题了。本文对传统的犯罪构成标准说提出了质疑,指出犯罪构成的一罪标准论不但自身的标准难予贯穿于我国刑法的始终,而且其标准的本身很难具有标准的作用。文章通过司法解释对罪名的规定,对一罪作了重新的界定。指出罪名与罪状、罪名与犯罪构成存在着复杂的多重关系,对一罪的认定既离不开对罪状的分析,更离不开司法解释的罪名规定。最后,文章对我国刑法理论几种传统一罪的形态作了分析,指出某些所谓的一罪形态,只不过某些学者们杜撰和臆想的。学者们再也不能沉醉于“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状态而不自拔。
罪数、犯罪构成、基础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