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后须强化宪法解释制度的功能
展望“十六大”后的宪法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保证宪法充分实施,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过去20年,我们对于宪法解释权的功能关注不够,过分强调了宪法修改权的功能,这种偏向应注意纠正。只有宪法权威得以树立,政治文明建设才会有实际进展。“十六大”后宪法学界需花大力气研究宪法解释理论,推动宪法解释工作,同时还需研究如何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有效保障宪法实施的规范、程序和具体制度。
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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