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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姓生育权与代际平等--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第2款的非合理性

引用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单身女性享有生育权的规定不仅与我国的<宪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相冲突,更是以牺牲下一代人的权利为代价满足当代部分人的需求,不符合人类发展中的代际平等原则.因此,单身女性不应当享有生育权.

单身女性、生育权、代际平等

D9 ;F0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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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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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50

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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