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本文从客观方面对新刑法第20条第2款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的关系进行探讨,主张防卫过当成立的“新两条件说”。并认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可以细分为行为限度条件(即必要限度)与结果限度条件,并建议以“基本适应说”取代“适当说”作为确定必要限度的标准。
防卫过当、限度条件、必要限度、基本相适应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7-30,40
防卫过当、限度条件、必要限度、基本相适应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7-30,4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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