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
各国在对待”平行进口”问题上所采取的不同态度,是其不同价值倾向在这一领域的直接表现.对”平行进口”的评价必须平衡制造商、经销商、进口商、消费者和公众利益等相互关系,保证交易安全,促进商品流通,造福社会民众.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应该对”权利穷竭原则”和”默示许可原则”给予确认,确立”平行进口”法律制度,达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社会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终极目标.
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平行进口
D92;F2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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