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立法缺陷及其补救
<公司法>就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则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首先,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实施无任何限制条件,常导致上市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滥设担保行为;其次,严格禁止上市公司对公司股东债务的担保,不利于企业集团的产生和发展,其合理性值得怀疑;再次,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在涉及对外担保之时,在何种情形下需要披露信息以及披露哪些信息等问题立法上不甚清楚.
公司法、担保、上市公司
F83;F2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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