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主体如何正义--对司法之主体性理念的论证
司法之主体性理念是人的主体性要求在法律和司法制度领域的具体落实.它又与民主、人权理念相互启发和论证.它要求我们在司法中以公民为主体,尊重公民和当事人的意志、尊严以及行动自由,它将对司法和诉讼制度均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使其更加便利和有效,服务于公民,不辱使命.本文详尽分析了主体性理念的内涵、要求,揭示和论证了它成立的理由,考察了它在司法与诉讼中的演变以及在当今世界的现状.最后,以之为标准对中国司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了以之为价值指导而进行的改革进路,希望对当下的司法改革与建设有所裨益.
司法、主体性、服务公民
D92;DF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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