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电子签字示范法》立法思路与立法框架
2001年3月23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签字示范法》,该法是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电子商务国际文书中的又一重要文件.其立法的基本思路是:作为一项单独的法律文书;与《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完全一致;对《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详细说明;拟由技术条例及合同加以补充的”框架”规则;对电子签字法律效力增加确定性;规定有关各方的基本行为守则;不偏重任何技术的框架等.该法包括12条,规定了《电子签字示范法》的适用范围、定义、签字技术的平等对待、符合签字的要求、签字人的行为、验征服务提供商的行为与可信赖性、依赖方的行为、对外国证书和电子签字的承认等.
电子商务、电子签字、立法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