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

引用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忽视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因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责难.面对压力,国内部分法律院系开始引进美国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它包括"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训练"课程.这种法律教育模式在诸多方面根本有别于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极具借鉴价值.

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训练、法学教育改革

G642.0;G4;D920.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1,(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