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法律问题探析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在被法院采信之前,并不当然地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鉴定机构应具有超脱性,可设在司法部下,实行一次鉴定制度.允许患方选择异地鉴定,实行鉴定回避制度.在鉴定书中应有各种不同意见的记载,不能只有一种意见的记载,首席鉴定人应对鉴定书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明确鉴定时限.
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机构超脱、异地鉴定、病历资料、鉴定书
D9 ;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5-49
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机构超脱、异地鉴定、病历资料、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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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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