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在时空方面的立法缺陷
建筑法不仅是建筑活动管理法,而且应当是建筑物主人权益保护法,建筑小区内相邻关系协调法和建筑布局可持续发展促进法.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物所有权的存续时间、施工许可的审查周期、从业资格的定期性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失之粗疏.建筑法还须增加有关区域建筑群的中观规划、社区听证、旧建筑拆除许可等制度,并应适当限制建筑物的密度、高度和亮度.
建筑法、时间维度、空间维度、立法缺陷
D92;TU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8-40,44
建筑法、时间维度、空间维度、立法缺陷
D92;TU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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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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