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政体制下思考劳动教养问题
@@ 一、宪政化意味着什么宪政不分中西.无论中国的宪政化之道与西方有什么不同,但宪政一些普遍价值都是人类应该坚守的.这些价值包括:(1)任何国家权力都应有一个清晰的边界.这个确定权力边界的制度应是每一个国家和社会都应该具备的,不管这些社会、国家和那些社会、国家有怎样的不同.因为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的性质都是一样地存在于千差万别的社会和国家中.而且,也要求这个制度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发生作用,而不仅仅是在纸上建构的制度.有了这样一个制度,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处于弱势的”不幸的人”才能免于恐惧.(2)任何一个制度(当然也包括劳教制度)的设计应以人的价值为基础.所谓”以人为本”,没有别意,它只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宪政化坚决拒绝把人当作实现某一种政治目标的工具的”客体主义”.(3)人不应被歧视性地差别对待.一个人的尊严与他的身份和行为本身没有直接关系.正像言论自由意味着人有说坏话的权利一样,那些行为”有瑕疵”的人的尊严应被平等的被尊重.(4)任何人不经过”正当程序”不应被”强制处置”.宪政化中的”正当程序”适用于任何场合、任何人.当然,”正当程序”不仅仅包括”法律程序”,也包括”行政程序”和其他程序.遵守程序、尊重程序是宪政的轴心.任何一个文明的现代国家和社会尊重和遵守程序是起码的品德.
宪政体制、正当程序、劳教制度、宪政化、国家和社会、人的尊严、权力边界、人的价值、政治目标、以人为本、言论自由、行政程序、行为、实际生活、普遍价值、客体主义、国家权力、工具、法律程序、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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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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