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准法与相对强制性规范--对第三法域的探索
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作为第三法域的中间领域,兼具私法和公法因素的社会法.基准法是社会法中特有的法律现象,它是根据社会法中各个部门法的特点,从宏观上调控具有强弱特点的社会关系.社会基准法体现的指导原则是”倾斜保护”.基准法为了体现保护弱者的原则出现了一类特殊的法律规范--相对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出现溶合.
社会基准法、倾斜保护原则、相对强制性规范
TB9;TB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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