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16.03.007
司法改革视野下检察活动监督制约机制的深化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长期以来一直面临“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疑,而单纯在监督之外再设置监督,又容易陷入无穷无尽的层层监督的桎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并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要求。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求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必须充分重视自身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特别是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执法办案权将交由主任检察官和检察官行使,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下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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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201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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